了丁嘉豪的头上。
“啊!!”
丁嘉豪发出杀猪一样的惨叫,旁边的三姨太也吓得要死,连忙用手帕给儿子擦拭,声音尖细:“老爷!您,您这是干嘛呀。”
“你还有脸问!!”丁俊明一拍桌子,怒吼一声:“你的好儿子,昨天晚上把他亲弟弟推到江里,这事儿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见了,知道现在外面都怎么说我们丁家的吗?”
三姨太不敢说话了,丁嘉豪也缩起了脖子,不敢在做争吵。
丁俊明气的差点咬碎了牙,怎么也想不到这个蠢货竟然让这么多人看见了,封口都不好封:“行了,都别争了,明天的宴会我带唐棠去。”他淡淡的扫了一眼一声不吭的小儿子,“饶蓉,你去给叫裁缝给他做几身衣服,在买一套成衣。”
林饶蓉笑着应下:“好。”
“父亲,”丁嘉熙不慌不忙的用餐巾擦了擦嘴,体贴的说:“我也跟您去吧,小弟还小,万一冲撞到贵人就不美了,有我帮忙照看着,也出不了什么岔子,您也能放心。”
丁俊明本来就不甘心放弃给儿子铺路的机会,听到这话,左右心思一下,就点头答应了,还好一番夸赞丁嘉熙这个做哥哥的懂事。
气的三姨太把帕子捏的扭在一起,恨铁不成钢地瞪了一眼自己这个就知道吃吃吃的蠢货儿子。
坐在最角落里唐棠端着白碗,嘴巴挨着碗延儿,轻嘬一口美味的鸡汤,美滋滋的咽下去,在偷偷看了看这场大戏,特别下饭。
最后这顿午饭谁都没吃消停,草草几口便停住筷子,只有唐棠吃的肚子溜圆,舒服极了。
……
第二天,宴会。
大厅富丽堂皇,身穿西服洋装,长衫旗袍的男男女女各自端着酒杯谈笑风生,这些人群里面不伐一些金发碧眼的外国人。角落里坐着一队身穿黑白制服的乐队,他们拉着小提琴,吹着萨克斯,悠悠扬扬的曲调不吵闹,听着就顺耳。
丁俊明一身规矩的条纹西装,带着两个儿子入场的时候,还引起不少人的注意,一呢,是因为丁家本来在唐夫人死后就有落败的趋势,但这几年也不知道怎么,运势变得极好,几乎做什么什么赚。
二呢,就是这两天丁俊明二儿子把小儿子推江里的风声了。
听到风声的人视线在他这两个儿子身上各自打了个转。
大儿子打小就是神童,如今长大了,五官偏清秀,一身银灰的西装三件套,头发是后来才流行的偏分,打眼一看,书卷气中还带着丝丝矜贵,这气场可真是足。
小儿子没穿西装,一身月白色长衫,袖口和下摆用淡青色的叶子装饰点缀,柔顺的黑发没抹发油和发胶,软软的搭在额头,身高比他哥哥要矮一些,长得那可是真儿真儿的好看,特别是那一双水润莹亮的杏眼,仿佛飞谁一眼,魂魄都就能被勾了去。
“七爷,您这是在看谁?”不远处,一位中年发福的商人看见大名鼎鼎的晏和颂,晏七爷在走神,好奇的问了一嘴,顺着他的视线往那一瞧,顿时也闪过一丝惊艳:“呦,丁俊明这俩儿子长得,可真是一个比一个好啊。我听说大的那个,打小儿就善作诗词,少年时还帮着丁俊明定下了几个大单子,是个家喻户晓的神童。”
那边一群人已经聊开了,穿着月牙长衫的男孩比起他哥哥的游刃有余,显得青涩稚嫩,抿着唇随着父亲打招呼,藏在黑软发丝下的两只小耳朵粉白粉白的,垂着眼捏弄自己手,鞋尖也向门口处偏了偏。
晏和颂敢确定,如果能跑,这个小家伙儿肯定一刻都不会多留,“咻”地一下便撒丫子跑的没影了,就像一只逃离猛兽群的兔子,又像一朵小蘑菇,蹦蹦跶跶地把自己埋进没有人的深山老林,每天晒晒太阳,淋淋雨,不会有人类那些肮脏的欲望,平凡又简单的过完这一辈子。
男人被自己脑补出来的画面给弄笑了,浅抿了口红酒,把杯子放进旁边侍者的托盘,不缓不慢地拿出手帕擦拭着自己的手,他身上有一种从骨子里透露出的优雅。
不过旁边的富商可不敢小瞧这个男人,晏七爷家里原本是百年豪商,他自己也去国外留学过几年,这几年世世道乱啊,不知道有多少商人,平民,都尘土一样死在了乱世,富豪晏家也没能逃得过去。
就当所有人都认为晏家完了,在也爬起不来了的时候,晏家唯一的继承人晏和颂带着几个洋人师傅回国,倾尽家产建立穷奇兵工厂,遭遇过无数暗杀,还是成了北平……不,成了这一带最有名的军火商。
这年头啊,有兵、有枪杆子那就是爷,最后导致晏家灭门的人一个个都没逃得了掉脑袋的命运,他晏和颂,也就成了大名鼎鼎的晏七爷。
中年富商砸了咂嘴,偷偷瞄了一眼旁边这个仿佛有洁癖的男人,他始终没忘记当年晏和颂天价收购那几个人的脑袋,又因为现在不流行砍头,都是机枪打死的,七爷还亲自去了刑场从几个尸体上切下来了仇人的头,提着死人头发的地狱修罗模样。
嘶……那场景呦,可真儿真儿是让看到的人整整做了一个月的噩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