达瓦城是距离留波森林最近的大城市,这里商贸还算发达,当然更发达的,是它的佣兵产业链。留波森林很危险,但危险也意味着机遇和金钱。
人类天生就喜欢征服危险,冒险是刻在艾泽大陆人血液里的基因,相较于冷清的格玛镇,达瓦城不仅规模宏大,城里的人精神面貌也完全不一样。
伊凡对眼前的信息完全应接不暇,几天前,他还在惊叹卡特的马车是贵族才能乘坐的,而现在,他也发现这辆马车其实非常朴素。
就在进城的时候,他见到了真正的贵族马车,它甚至不是在陆地上行走的,四匹雪白的天马拉着镶着各色宝石的车架,阳光下是难以描述的光彩夺目。
这才是真正的贵族马车啊,如果他不是离开了格玛镇,恐怕一辈子都见不到这样的场景。
伊凡心绪激动,哪怕进了城许久,他也依旧难以平复,也是因为这个,他才会没注意到,被人一下子撞到在地。
“该死的贱民,还不快滚!”
贱民?他才不是贱民!伊凡愤怒地爬起来,他才这么小一个,怎么可能会把人撞疼,这些人为什么如此不讲道理?他的胳膊好疼,会不会又骨折了?
眼泪不争气地在眼眶里打转,伊凡吸了吸鼻子,有些不知所措地站起来,然而他太小了,根本无法逃开这个大块头的视线。
“喂,小子,你家大人呢!弄脏了我的鞋子——”
谭昭就转个身的功夫,小家伙就丢了,他扭头去找,就看到小家伙哭唧唧地被人刁难:“找我什么事?欺负小孩子,你的本事可真厉害。”
这大汉见是个清瘦的年轻人,长得倒是跟贵族人家的小少爷似的,可惜穿的衣服古里古怪,他上下将人打量了一番:“欺负小孩子?分明就是他弄脏了我的鞋,既然你是这小孩的亲人,赔钱吧,我也不多要,十个银币,这事就了了。”
这小杰克又在讹人了,周遭有认识此人的纷纷摇头,但碍于小杰克的武力值,大家也都不敢吱声,只快步离开这个是非之地。
伊凡瞪大了眼睛:“十个银币?”这是讹钱吧?
就连谭昭都有些惊讶此人的狮子大开口,他忍不住看了一眼这人脚上的鞋子:“什么鞋子啊,值十个银币,这么值钱你应该供奉在家里,穿在脚上不觉得硌脚吗?”
“你个乡巴佬,你懂什么!这是加持了风系魔法的战靴!十个银币,都是我可怜你们的穷酸了!”
谭昭乜了人一眼,用灵力检查了一下伊凡的手臂,这才露出了一个同情的表情。
“你这什么表情?”
“当然是同情你啊,加持了风系魔法的战靴,被我家小孩一碰就坏了,你这难道不是买到了假货吗?”
壮汉:……妈的!这人到底在装什么,居然还跟他讲起了道理!
他气得挥起拳头就要揍人,小杰克从小长在这条街上,他天生力气大,有佣兵路过见到他,说他是天生的剑士,可惜他没钱上剑士学校,耽误到现在,也就只能靠力气欺负欺负过路人了。
“你他妈——”
小杰克愣住了,他甚至不敢再动一下拳头,因为就在他拳头的十公分处,出现了一根黑色的魔法棒。
“我怎么样?”谭昭拿着魔法棒(从卡特那里抢来的),虚张声势道,“你考虑好,殴打一个魔法师的代价了吗?”
艹啊,你是魔法师你不早说!你碰瓷呢!你魔法师的徽章呢!为什么不好好的别在胸前!钓鱼执法要不得好不好!
于是,可怜的小杰克不仅没有讹到十个银币,甚至还因为对魔法师不敬,付出了五个银币的小孩医药费。
偷偷围观的过路人:……大快人心了朋友们。
然而小伊凡却很疑惑,他的记性很好,所以他准确地记得谭叔叔应该是个剑士,而刚才那根魔法棒,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,应该是属于坏人卡特的吧?!
小伊凡大为不解,但五个银币哎,这就是买一车草药都够了,他傻了才去戳穿谭叔叔。
“对不起,我应该好好走路的。”
谭昭将魔法棒收起来:“你确实错了,但并不是因为这个。小伊凡,你还小,当你面对比你强大的敌人时,适当的示弱、逃避,并不是一件令人羞耻的事情。”
“可是……”他很难受,他不喜欢这种被人居高临下的感觉。
谭昭将小孩单手抱起来:“没有人,是从小就强大的,伊凡,你今年才六岁,不要给自己设太多的规矩条款,被人欺负并不丢脸,那只能证明别人的品行低劣。”
谭非子虽然很非,但眼睛却很明亮,小伊凡身上确实有些小毛病,但孩子还小,要是不听话,社会总会教会他的。
“是这样吗?可是我被欺负,心里会很难受。”
谭昭点头:“当然,每个人都不喜欢被欺负,所以小伊凡,己所不欲勿施于人,等你长大强大起来,可不能欺负别人哦~”
格玛镇是镇长当家,并没有具体的司法处决权,所以谭昭干脆把卡特四